永康市档案馆概况
永康市档案馆是县(市)级国家综合性档案馆,其前身是中共永康县委、县府(县人委)的机关档案室。1960年1月正式成立永康县档案馆,由县委办公室主任直接领导,配专职档案干部2名。“文革”期间被迫停止工作,1981年4月恢复档案馆工作。1983年4月建立县档案科,馆科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合署办公,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归口县委办公室管理,配工作人员3名。1986年7月撤销档案科,建立档案局,列入县政府序列,为县政府组成局之一,局、馆两块牌子,合署办公,档案馆定编6人,档案局定编人。1991年3月建立档案局党组,局、馆人员增至11人。1992年10月,永康撤县设市,永康县档案局、档案馆随之改称永康市档案局、档案馆。1996年市机关机构改革中,市档案局与市档案馆于11月合并为永康市档案馆(局),保留档案局牌子,为市委办公室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设置办公室、业务指导监督科2个职能科室,定编10名。1996年12月,市志办公室与市档案馆合署办公,增挂市志办牌子。2002年4月,称永康市档案局(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全市档案事业行政管理和档案保管、利用职能,内设3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业务监督指导科、档案保管利用科,定编9名。市志办由档案局管理。2009年11月,内设科室“业务监督指导科”增挂“行政审批科”牌子,2011年11月,内设科室“档案保管利用科”增挂“电子文件和数字档案登记备份中心”牌子,增加2名编制。2019年1月11日,市档案局划入市委办公室,市志办划入市党史研究室,市档案馆作为市委直属的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核编9名,内设办公室、接收指导科、保管利用科3个科室,负责全市档案接收、征集、保管、利用服务的职能。
永康市档案馆2014年11月晋升为国家三级档案馆。2020年5月,通过省级规范档案馆评价。曾先后获得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金华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省依法治档示范区创建单位等荣誉。截至2020年底,永康市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222个(建国前12个,建国后210个),纸质档案22.7余万卷,29.88余万件,图书资料1.49余万册,涉及全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