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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建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5-20    来源: 东阳市档案馆 访问次数:    作者: 管理员

东 阳 市 档 案 馆


关于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建档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机关各部门、单位:

去年底以来,我国突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目前形势严峻。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及时部署和坚强领导下,一场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战役正在打响,我省于2020年1月23日启动了重大公共卫生一级响应,东阳市委、市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对我市防控形势进行研判,作出动员部署;全市各界各部门积极行动,全力打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攻坚战。为了更好地保存真实历史,为今后工作提供经验参考,现市档案馆就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建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建档工作

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是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实施疫情防控阻击战形成的重要历史记录,对于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的组织动员力、执行力,对于疫情防控、临床诊疗、历史研究等具有重要的历史查考和研究价值。各部门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重视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档案的形成、主动收集和管理利用,全面记录和保存党委政府组织动员群众抗击疫情的历史面貌,全面记录和保存防疫一线医护人员尽责担当、救死扶伤的历史过程,全面记录和保存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感人画面。

二、认真落实建档责任

各单位要按照全过程、全记录、全方位的要求,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文件材料收集和建档工作,重点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的会议记录、通知、公告、报表、登记表等收发类文件材料、新闻报道、照片、音视频等各种形式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的收集,尽可能真实完整地记录我市疫情防控史实。疫情防控建档工作责任到人,各单位应确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各主管部门要落实主管责任,对下属单位疫情防控档案的收集和建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疫情防控重要职能部门可将疫情防控档案作为专题整理,疫情结束后按照东阳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市委办[2007]2号 )文件的规定向市档案馆移交。

三、加强建档业务指导

市档案局将加强对相关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的建档指导,确保在防控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表、照片、音像、实物等应收尽收。并在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阶段性胜利后,做好疫情防控重大活动档案征集、接收工作。

业务指导联系方式:86669879、13735633228,

档案征集、接收联系方式:86669860、13989408060。

                                                

                                    东阳市档案馆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