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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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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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0〕27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李渔东路1746号金华市档案局法规处,邮编:321015。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jhsdajhzd@126.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
联系人:黄镇东 联系电话:82192259
金华市档案局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