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
2018-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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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档案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金市档〔2018〕38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每隔两年组织清理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2016年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市档案局对1986年3月成立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由市档案局下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二、主要内容
此次清理范围为1986年3月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市档案局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经清理,拟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为9件。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档案局
联系电话:82192259